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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水春暖,阳光未检——“12.4宪法在身边宣誓送法”进校园
2017-12-04 15:41:45   作者:史泽华   来源:教育处   评论:0 点击: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地宣誓声激荡在冀州中学东校区的操场,体现着学生们遵纪守法的决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12月4日上午,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校与冀州区检察院联合组织举行了以“冀水春暖,阳光未检”为主题的12.4宪法在身边宣誓送法进校园活动。活动由东校区执行校长刘涛主持。校长郭振领、副校长周景月、马孟祥、冀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刘新亮、副检察长闫更义、徐梅月、未检部部长邓文东出席了本次活动。
大会首先举行了隆重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我校的国旗护卫队精神饱满,步伐矫健,彰显了我校学生蓬勃向上的朝气。
高二36班杨峥同学作为学生代表进行了国旗献辞:“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作为新时代的冀中学子,更应该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守法的标兵和典范。”
冀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刘新亮为大会致辞,他勉励同学们:“要学习宪法、尊重宪法、敬畏宪法,提高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随后,全体检察官和全校师生进行了庄严的集体宣誓。宣誓完毕,他们纷纷上台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们忠于宪法证明。
宣誓活动结束后,冀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曹芳到教室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宣传课,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地位,我国的法律有哪些,怎样做到守法,学生们受益匪浅。
法制教育一直是我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在“国家宪法日”举行本次宣誓送法进校园活动,意义深远,它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校将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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